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近日發布《金融租賃公司融資租賃業務管理辦法》,引導金融租賃公司聚焦主責主業,發揮特色金融功能,規范開展融資租賃業務,提升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能力和水平。
辦法聚焦金融租賃公司融資租賃業務的特色功能,強調以租賃物為核心,以直接租賃業務的流程及其管理要求為主線,兼顧售后回租、經營性租賃等其他業務特征,分別作出相應規定。同時,辦法明確規范業務管理流程,包括細化盡職調查、審查審批、合同訂立與執行、租后管理等全流程操作規范,提升金融租賃公司經營活動的規范性。
此外,辦法強化風險防控,針對融資租賃業務的信用風險、集中度風險、操作風險等重點風險領域,以及對經營性租賃資產管理、境外業務管理、員工行為管理中的關鍵環節提出相應風險管理要求。
金融監管總局表示,將做好《辦法》頒布實施工作,指導金融租賃公司堅守功能定位,圍繞金融“五篇大文章”,深耕產業,打造專業化、特色化競爭力,為金融業高質量服務中國式現代化貢獻力量。
來源:人民日報海外版 趙展慧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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