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顯示,東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東莞銀行)因違反金融統計、支付結算、金融科技、貨幣金銀、國庫、征信、反洗錢業務管理有關規定,被警告同時被處罰款386.939萬元,并被沒收違法所得1006.41元,合計罰沒款約為387萬元。同時,莞銀行個人業務部、資產管理部、運營管理部、直銷銀行事業部、合規部5人對此負有責任,被罰款1.2萬至7萬元不等,合計被罰款15.2萬元。
據不完全統計,這已是東莞銀行今年以來收到的第四張罰單,4次處罰金額合計超過900萬元,此前三次處罰分別為:1月,因貸款“三查”不盡職導致貸款資金被挪用、票據業務貿易背景及保證金來源審核不嚴、個人消費貸產品存在合規漏洞等原因,東莞銀行被處罰425萬元;4月,因貸款“三查”不嚴,大額關聯授信風險管控不到位,東莞銀行東莞分行被處罰85萬元;同在4月,因股東股權管理不到位,未穿透認定主要股東關聯方,東莞銀行被罰25萬元。
從東莞銀行近年來違規行為來看,信貸業務是“重災區”,另外,金融基礎業務管理和公司治理領域頻頻違規也反映銀行在風險管理、合規意識和內部控制方面存在明顯短板。
頻頻收到監管罰單的同時,東莞銀行業績持續承壓。最新財務數據顯示,2025年三季報其營業收入同比減少9.39%,凈利潤同比降低20.66%,延續2024年營收下滑趨勢,而廣東省內的城商行中,僅東莞銀行近兩年營收下滑。
來源:經濟參考網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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