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8日,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,因違規存貸掛鉤,貴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遵義播州支行被遵義金融監管分局罰款30萬元,時任支行行長楊曉被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。

12月4日,貴州省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,貴州銀行原董事長李志明因受賄罪、違法發放貸款罪,數額特別巨大,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六年六個月,并處罰金270萬元。
判決細節顯示,李志明的犯罪行為歷時長達十年,涵蓋其在湖北與貴州兩地職業生涯的廣泛時段。
經審理查明,2013年至2023年間,李志明利用擔任湖北銀行副行長,以及后來執掌貴州銀行擔任黨委書記、董事長的職務便利,為有關單位及個人在貸款發放等事項上“大開綠燈”。作為回報,他非法收受財物折合人民幣高達4310萬余元。
2018年至2020年,李志明明知相關企業不符合貸款條件,仍違反國家規定,向其違法發放貸款共計3億余元,這一違規操作最終造成了特別重大的經濟損失。
據貴州銀行年報數據,2021年至2024年不良貸款率連續四年攀升,分別為1.15%、1.47%、1.68%和1.72%,不良貸款余額從28.8億元增至59.58億元。特別是房地產業不良貸款率曾在2023年達到40.39%的驚人水平,雖然2024年降至11.58%,但仍為各行業最高。
早在2024年,貴州銀行因貸款管理問題屢遭處罰,貴陽分行、修文支行等相繼被罰。僅5月份單月,貴州銀行更是累計收到6張罰單,合計罰款約300萬元,涉及貸后檢查不盡職、資金用途不真實等問題。
到了2025年,貴州銀行依舊罰單不斷。7月4日,貴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六盤水分行,因案防管理不到位被處以罰款50萬元。時任分行營業部總經理張登奎被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。
7月7日,該分行又因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,被六盤水金融監管分局處以罰款50萬元,時任風險管理部總經理張永棟被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。
7月17日,因貸款管理不到位,貴州銀行、貴州銀行貴陽遵義路支行分別被貴州金融監管分局罰30萬元,合計60萬元。時任貴州銀行小微業務部副總經理楊斌,時任貴州銀行貴陽遵義路支行行長翟黃、周鉞三人均被警告,此外,周鉞還被罰款10萬元。
來源:深圳商報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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